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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关于全面强化滁州市主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
关于全面强化滁州市主城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

(2022)第34号


2022年9月3日,我市主城区在外省来滁务工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12例异常,已转运至定点隔离医院隔离观察。为进一步减少人员流动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,在最短时期内控制疫情,经专家组研判,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自9月4日6时起,在主城区实行临时性管控措施。


一、主城区居民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离滁城、非必要不外出,确有必要的,要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。倡导主城区外人员在临时管控期间非必要不来滁城。


二、严控人员聚集,不举办群体性活动、不举办大型会议,暂停游园、集市、文艺演出、广场舞等群体性活动,实行“喜事缓办、丧事简办、宴会不办”。


三、公众娱乐休闲场所(KTV、网吧、酒吧、棋牌室、足浴店、洗浴中心、蒸拿房、茶馆等)、人员聚集经营性场所(健身房、体育馆、瑜珈馆和各类培训、中介机构等)、公共文化活动场所(室内景点、文化馆、图书馆、博物馆、影剧院等)暂停营业。监所、福利院、养老机构等场所实行封闭管理。


四、各餐饮单位(含饮品店、小吃店、早餐店等)暂停堂食,可提供到店自取、网络或电话等外卖订餐,实施“无接触式”配送服务。


五、所有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等人员就地向居住地所在社区(村)报到转为志愿者,参与疫情防控。除参加防疫、核酸检测、隔离转运、医疗救护、应急抢险、抗旱救灾、物资保供、垃圾处理等工作人员外,其他人员不得外出。


六、各类中小学、幼儿园、民办学校、培训机构等暂时实行线上教学,暂停线下教学和服务。各类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学校全部实行封闭管理。


七、所有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、小区、公共场所、交通工具、室外景点、餐饮单位(外卖)、商超市场等场所要严格落实查验安康码、行程码、测体温、通风消毒等措施。


八、社区(村)要加强群众日常生活保障服务,社区(村)要公布热线,服务群众。特别是对独居老人、孕产妇、残疾人、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,细致做好日常生活和就医用药等服务保障。


九、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,勤洗手、科学戴口罩、不聚集、遵守一米线,养成健康生活方式。


疫情防控,人人有责!由于奥密克戎变异株传染性强、传播速度快,一些感染者没有症状或症状不典型,传播过程更为隐匿。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是为了尽可能降低社会流动性,快速找出潜在风险源,降低交叉感染风险。暂时的“静”是为了尽快“动”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坚定信心、齐心协力,联防联控、群防群控,共同筑牢疫情防控坚强防线。


以上措施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进行调整。


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2022年9月4日


丨编辑:郭小燕

丨初审:陆璞

丨审核:金晶

丨审签:张伟

丨来源:滁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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